姓名 | 吴** |
来信时间 | 2020-06-29 |
是否公开 | 公开 |
信件主题 | 新生儿户籍起名问题? |
信件内容 | 是否现在新生儿户籍录入时,除了姓之外的名不能使用单字作为姓名录入?如果是,法律依据是什么?如果不是,请问两个字的姓名在实际办理时 是否能顺利录入户籍? |
受理时间 | 2020-06-30 |
办理时间 | 2020-07-03 |
办理部门 | 公安局 |
办理状态 | 已办结 |
办理情况 | 关于吴女士咨询新生儿起名问题的回复
经我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与吴女士本人电话联系,本人称,就起名字的事从未咨询过公安机关,只是听别人说不能给孩子取一个字的名字。我们已对此事给吴女士本人说明情况。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九十九条“公民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,……”的规定,公安机关不便对公民姓名字数加以限制。名字为单字或双字、三字均可。名字是规范汉字且不违反公序良俗即可。
2020年7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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